“你该不会准备光脚跑步吧?!”林欢觉得自己自从遇到这男人以后,无语的次数是一辈子以来最多的。
郑智眨了眨眼睛,一脸疑惑的表情说道:“对啊,我皮糙肉厚的,伤不到,而且我都说了要追求你了,这么好的机会我可不能放过!”
“先生,我们真的只见过三次!”
“喜欢上一个人只要一秒就够了,何况我们见了三次了,不止一秒了。而且我相信我的感觉,你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那个人。”
林欢无力扶额,这么单纯的男孩子到底是什么家庭教出来的啊?如果自己是坏人的话,那这个男孩子岂不是被她卖了还要帮她数钱吗?
“郑智同学,我必须严肃的告诉你,喜欢一个人不是这么简单的,而且不要随便对不熟悉的人太过相信,这样你会吃亏的。”
“你在担心我吗?呵呵,我很开心呢!”
她错了!她就不该试图去跟这货说教什么的!这男人真心让林欢头疼无比。
“对了,不是要晨运吗?走吧!”郑智爽快的脱去皮鞋拎着手上,说着就准备开始光脚跑步。
“等下,你还在搬家。”林欢立刻阻止。
“没关系的,他们会搞定的,都是认识的人。”
看着郑智那一脸不在意的样子,林欢的头开始隐隐作痛,她有预感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是无法平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