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当我们能够预料到任何一个对象所能给予的快乐或者痛苦时,我们就会随之产生一种爱好或者厌恶的感觉,而且在它的推动下去避免任何可能引起不悦的东西,接受能够引起快乐的东西。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个情绪并没有在此停留,而是要让我们的观点涉及各个方面,将所有通过因果关系和原始对象有关的一切对象全部包括在内。这里就会有推理发生,以便于我们发现这种关系。我们的行为会随着我们的推理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但是很显然,在此情形下,冲动并非起于理性,而只是受到理性的指导。因为我们预料到快乐或者痛苦,才对一切对象产生爱好或者厌恶;这些情绪就会扩及理性和经验所指向的那个对象的因果。我们如果对原因与结果都漠不关心,也就丝毫不会关切地去搞明白哪些对象是原因,哪些对象是结果。如果对象本身不对我们产生影响,它们的联系使它们也无法有任何影响;而既然理性只在于发现这种联系,所以很明显对象就无法借理性来影响我们。
既然理性单独不足以产生任何行为,或者是引发意志作用,我们因此可以推断说,这个官能(理性)一样也无法制止意志作用,或和任何情感或者情绪来争夺优先权。这个结论具有必然性。如果不是理性向着相反的方向给我们的情感一种冲动,它就无法产生后来这种制止意志作用的效果;但是那种冲动假如单独活动,那么它本来就可以产生意志作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反对或者阻挡情感的冲动,除了相反的冲动之外。如果这种相反的冲动确实是起于理性,那么理性对意志必然产生一种原始的影响,并且必然可以引起并阻碍任何意志的作用。但是如果理性没有那种原始的影响,那么它就无法抗拒具有那么一种效能的一切原则,或让心灵略微有片刻的犹疑。因此可以说,反对我们情感的那个原则不可能就是理性,而只是在不确切的意义下被称为理性。我们在谈及理性与情感的斗争时,说法是不严谨的、非哲学的。理性是而且也应当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与服从情感外,无法再有其他任何的职务。因为这个观点看起来或许有些离奇,如果我们通过其他的一些考虑来加以证实,这也许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