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在经济改革的同时,还进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在政治改革之中,最重要的是其官爵制度的变更。
由于王莽是学礼出身,所以他言必称三代,事必据《周礼》。他总以此企图给臣民以唐虞再世的新印象,于是又煞费苦心地以《周礼》为蓝本,来改革典章制度。他在西汉典制的基础之上,根据“五德”、符命和杜撰出来的古史系统,采用一改变二增减的办法,即改变原西汉的大批官名和秩禄之号,同时增减许多官职,从而建立起新莽的官爵体系。
王莽初即位时,曾依照哀章所伪造的符命,封拜辅臣十一人,即“四辆”“三公”“四将”,合称“十一公”,形成最初的政府班底,以后又发展为所谓的“新室十四公”。此外,王莽又封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夏、商、周及皋陶、伊尹、周公、孔子之后为公、侯。还根据《王制》及《周官》等典籍,改定秩禄之号:三公、卿、大夫和士。大夫又分上、中、下;士则有元士、命士、中士、下士、庶士。如此共计十种。
始建国四年(公元12),王莽在长安南郊的明堂信誓旦旦地宣布要依周制对诸侯授茅土裂地分封。可事实上,他连分封的图册都没有准备好,根本无法实援国邑。于是被封的二千多人,只得暂住京城,每月每人给几千钱花销。在物价飞涨的长安,几千钱根本不敷用度,害得这批受封者“皆困乏,至有庸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