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孔颖达
孔颖达(公元574~648年),字冲远(《旧唐书》、《新唐书》传中均记为“仲达”,据证为误),冀州衡水人(今属河北),生于北周时期,出身世代书香的官宦之家,自幼聪颖,悟性极佳,于隋大业初年考取明经科,曾在洛阳国子监与众学士辩论儒学经典,因为雄辩超人,脱颖而出,入唐后担任国子监司业、祭酒,曾与魏征、颜师古修订《隋书》,而孔颖达最为突出的贡献是编定《五经正义》。贞观年间,孔颖达奉诏整理五经注文,因年事已高,于是自己统领大纲,具体的编撰工作分给当时其他的一些经学名家,而最后由孔颖达总其成,编订后为180卷,定名为《五经正义》。这次整理工作的背景是汉代以来经学家们对诸典籍进行反复的注释,说派众多,章句繁杂,不便于人们的学习和教授,并且唐朝定国后有着统一思想方面的需要。整理的内容主要是《易经》的王弼注、《尚书》的孔安国注、《诗经》的毛亨传和郑玄笺、《礼记》的郑玄注、《左传》的杜预注。孔颖达在编撰中采取“疏不破注”的原则,就是以选定的诸家本子为标准,照原有的注文进行解释,即使他处有更好的注文也不采用,这是一种统一思想的手段。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五经正义》颁行天下,成为治经研学的官方标准。孔颖达编定的《五经正义》首次统一了经学的内部各派,影响至为深远,有人甚至认为对儒学的影响而言,《五经正义》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