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秦汉军制
汉代往往被史学家看做是秦的继续,因此秦汉军制也比较类似。从军事领导体制而言,其实行的都是一种强化中央集权的军事制度,军队被置于皇帝的严密控制之下。秦代总领全国军队的为三公之一的太尉,但太尉并无实权,真正打仗时皇帝临时委派上将军及前、后、左、右诸将军统兵,战后军队则依旧交还太尉;汉代差不多,其名义上的最高军事长官初为太尉,后改为大司马,也是虚职。战时皇帝临时任命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等统兵。秦汉皇帝均用这种将、兵分离制将军队控制在自己手中。就兵役制度来说,秦汉均实行征兵制。秦统一六国后,兵役制度仍沿用旧制,弊端重重,陈胜吴广起义便源于兵役制度的弊端。汉代兵制更加完善,男子年满23岁需服兵役两次,一次在本郡、县服役,另一次到中央宿卫或戍边,每次一年。另外,汉代在征兵制之外还部分实行募兵制作为补充。东汉末年,募兵制逐渐取代征兵制,地方武人趁机培养自己的势力,割据自雄,造成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局面。
167.征兵制
征兵制是强制符合条件的男子入伍的兵役制度,与以自愿应征性质的募兵制相对应。在我国唐代之前,基本上实行的都是征兵制,将入伍作为一项义务分派到各家各户。春秋战国时期,战事频繁,各国的兵役都十分繁重,正是强制性的征兵制才得以保证士兵的来源。秦代男子满17岁便要开始为国家服兵役,总共至少3年。汉代基本继承了秦制,只是将年龄推迟到23岁。其后的魏晋南北朝,乱世之中,强制性征兵也是主要的招兵手段。北魏的花木兰替父从军,便是在征兵制的背景下发生的。征兵制的特点一是军费开支小;二是兵士服完役便离开,不会成为将领私人势力,造成武人自雄。其缺点则是军队战斗力不如招募的职业兵。隋唐及以后各代,实行的是府兵制、世兵制或募兵制等,征兵制逐渐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