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奈恩把民族主义的两面区分开来,但并不认为存在着纯粹好的或坏的民族主义,抑或是完全健康的或病态的民族主义,他如此解释道:“承认这些政治的和道德的区别是合理的,……区别并不意味着两种民族主义的存在,一个健康和一个病态。关键是,作为最基本的比较分析显示,所有民族主义都既是健康的又是病态的。进步与退步两者从一开始就刻在其基因密码中。”①奈恩以此分析了民族主义病态的非理性剧目——战争,并呼应了现代民族主义的两面性特征,这样他就可以更加具体而深入地分析民族主义不同地区暴力冲突的历史了。
(三)种族民族主义的暴力冲突问题
民族主义具有暴力的“非理性”特征,尽管这一特征并不是所有民族主义的主要面相,但是,一旦走向民族暴力,它势必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奈恩认为,“虽然民族主义的主要动力是进步的,但是其滥用版本是退步的,而且它倾向于鼓励社会和心理的返祖现象,利用无谓的恐惧和偏见,并因此走向暴力”②。因此,对民族主义的滥用会导致非理性的暴力。这恰恰与马克思的民族理论相契合,“民族的意志,正如个人的意志一样,不能超越理性规律的范围。非理性的民族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合乎理性的国家组织”③。这一论述表明,民族意志不能超越一定的范畴,民族主义这一意识形态作为民族意志的一部分更加不得滥用,否则就会造成非理性的民族主义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