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意绕到楼底下的小超市,买了一包火锅底料。
记得断眉家厨房,有一个鸳鸯锅,刚好适合吃火锅。
将汤料和菜肉一起过上去,问小警察愿不愿意吃火锅的时候?
我看他听到火锅这两个字的时候,眼睛都亮了。
就知道他心里一准是情愿的。
其实吃火锅真的挺省事儿的,无非就是过后刷碗费点儿劲儿。
最起码不用颠马勺炒菜。
我并不是一个多么勤快的人,当初有人介绍我去饭店帮厨。
说是跟着师傅学手艺,学个三年五载的,等出师了以后,我也能找个大酒店做厨师。
奈何我觉得颠勺太累,毕竟我看师,傅一天最起码得炒个百八十个菜。
到最后的时候手掂的都发抖。
额头的汗,更是跟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一个劲儿的往下淌。
特别是我跟的那个师傅,长的还挺魁梧。
这人一热,本身就容易出汗,又是在厨房那样的地方,更闷的不行。
一整炒起来菜,我那师傅后背就直接湿透。
我去饭店帮厨那会儿,也就是我考驾照的时候,没干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