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80%以上的煤钢重工业都集中在英国占领的鲁尔地区。占领鲁尔后,英国军政府于1945年12月16日和22日先后没收了克虏伯所辖的钢厂和英占区所有的煤矿,为将来这些工业的产权变更作准备。1946年2月1日,贝文在下院宣布:“鲁尔工业不会返还到私人企业主手中,政府希望对它们实行公有化。”1946年10月21日,英国内阁正式作出了将英占区重工业产权进行社会化的决定。为了顺利地完成这一计划,贝文还拟定了三个具体的实施步骤:(1)委任德国托管人;(2)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Nordrhein-Westfalen,简称北威州)选举后,建立一个组织,接管产权被社会化的企业;(3)再根据具体情况,对这些工业实行某种国际管制。实际上,早在贝文拟定这三个步骤之前,英国军政府就已经开始在其没收的钢铁工业中任命德国托管人。1946年11月19日,英国决定全面启动该方案的第一步,到次年2月,英占区各主要工业中都已任命了托管人。
鲁尔产权社会化得到了北威州议会中的各德国政党支持。社民党要求对西德重工业产权实行彻底的社会化改造。早在1945年11月,流亡英国的社民党成员就曾提出过将煤钢等主要工业转交国有的建议。后来,英占区社民党领导人维克托·阿加茨(Viktor Agartz,1897—1964)又在党代表大会上公开表示,未来德国“国家将接管投资银行、煤、钢等垄断工业”。1946年12月6日,北威州劳动部长、社民党人奥古斯特·哈尔布费尔(August Halbfell,1889—1965)制定了将煤矿产权转交国家所有的计划。以此计划为基础,社民党公有化委员会在1947年2月2日与北威州政府和工业界、工会代表协商后决定,直到德国中央政府建立之前,占领当局所任命的煤炭托管人应将其主要的管制权力移交给由政党、工业界和工会代表组成的“煤炭委员会”(Kohlenrat),而煤炭工业也应被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和矿井三级。在政府保留巨大权力的前提下,由煤炭委员会负责日常经营活动。之后,社民党公有化委员会还要求在钢铁工业中也建立类似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