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尔维念道:
“立协议书人甲方:伊阿桑德,别号夏倍,现封伯爵,陆军少将,荣誉团勋二位;住巴黎小银行街。
“乙方:罗士夏波丹,为甲方夏倍伯爵之妻……”
伯爵夫人插言道:“开场的套头不用念了,单听条文罢。”
“太太,”代理人回答,“开场的套头很简短的说明你们双方的地位。然后是正文。第一条,当着三个见证——其中两位是公证人,一位是你丈夫的房东,做鲜货买卖的,我已经关照他严守秘密,——你承认甲方是你的前夫夏倍伯爵;确定他身份的文书,由你的公证人克劳太另行办理。
“第二条,甲方为顾全乙方幸福起见,除非在本和解书规定的情形之下,自愿不再实行丈夫的权利。”但尔维念到这儿又插进两句:“所谓本和解书规定的情形,就是乙方不履行这个秘密文件中的条款。——其次,甲方同意与乙方以友好方式,共同申请法院撤销甲方之死亡登记,及甲方与乙方之婚约。”
伯爵夫人听了很诧异,说道:“这一点对我完全不合适,我不愿意惊动法院。你知道为什么。”
代理人声色不动,照旧往下念:
“第三条,乙方自愿每年以二万四千法郎交与甲方夏倍伯爵;此项终身年金由乙方以购买政府公债所生之利息支付;但甲方死亡时,本金仍归乙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