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中午,孟广俊在一家有名的川菜馆请女朋友刘娜吃饭,刘娜把她的初中同学邱梅叫上了。邱梅在基地通信团当技师,副连级,一个很文静的姑娘,平时不爱说话,也很不起眼,她和刘娜是闺蜜,孟广俊头一回和刘娜见面,就是邱梅陪着去的。孟广俊往外走的时候,碰到了布小朋,他想在布小朋面前炫耀一下,同时他也想撮合一下布小朋和邱梅,非要拉布小朋一起去。布小朋拗不过他,跟着去了。
四个人在一个小雅间吃饭,孟广俊叫了一桌子菜,还要了一瓶茅台。他发现爱喝酒的首长基本都喜欢喝茅台,就觉得喝茅台有面子。布小朋滴酒不沾,不论孟广俊怎么劝,坚决不喝,两个姑娘也不喝,那瓶酒让孟广俊干了大半瓶。布小朋就是从这时发现孟广俊有酒量,有喝酒的才华。孟广俊喝酒实在,从不使奸耍滑,这也使他在酒桌上获得了好名声,成为他一步步走向成功的群众和领导基础,和他一块喝过酒的人,基本上都很服他的气。他有他的喝酒理论,主要是军人和平时期能喝酒,战争时期就能打仗,当年八路军打仗之前,如果有条件,都是先灌一顿酒再上阵,借着酒劲上战场,人不怕死,有血性,死了也不亏,毕竟不是饿死鬼。什么鬼最幸福?风流鬼和酒鬼,什么鬼最可悲?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