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有通过实践这一中介,才能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不仅如此,主体用以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或观念图式,也同样来源于实践。有人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的命题只适用于经验科学而不适用于演绎科学(数学和逻辑)。这种看法是没有根据的。逻辑和数学公理表面上看好像是先天的东西,实际上却是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关系的反映。正是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客观事物的这种关系亿万次地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来,并逐渐在人们的思想中获得了巩固的和稳定的形式,才形成了各种在人们看来是不证自明的逻辑和数学公理。因此,即使是看似与客观世界无关的抽象理论,也同样源自实践。因此列宁指出:“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7]当然,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我们也不能做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