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君权,尚有受限制者一事,相权之重是也。乃至东汉渐变,至魏晋之世而大坏。此事须参考官制乃能明之。
魏晋而后,君主之权力大张。古训及社会惯习而外,几无足以限制之者。而盗窃其权者,则历代皆有。权奸、宵小、女谒、宦寺是也。此乃依附君主而行,非法赋之权,足与君主相抗也。于政体无关系。
所谓民主政体者,谓凡事不容决之以一人,并不容决之以少数人,而必决之以多数人耳(其所谓多数,以全国言之,实非多数,又是一事)。此则议事之初,本系如此。虽甚桀骜,能令众人服从其议者有之矣。使众人慑其威而不敢言,止矣。谓公共之事,众人本不当与,唯一人或少数人司之,此非积渐,必不能致也。故民主政体者,乃政之初制也。我国所以无之者,则以地势便于统一,世愈降,国土愈广,集众而议,势所不行。贵族专制,则较君主专制尤恶,故君主削贵族之权,人民实阴相之。遂至举一国之权,而奉诸一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