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说话人殆无不是以讲唱并重者,不仅仅专力于讲。——宋代京瓦中重要的艺伎盖也无不是如此——这正足以表现出其为由“变文”脱胎而来。今所见的宋人“小说”,其中夹入唱词不少,有的是诗,有的是词,有的是一种特殊结构的文章,惯用四言、六言和七言交错成文的,像:黄罗抹额,锦带缠腰。皂罗袍袖绣团花,金甲束身微窄地。剑横秋水,靴踏狻猊。上通碧落之间,下彻九幽之地。业龙作祟,向海波水底擒来;邪怪为妖,入山洞穴中捉出。六丁坛畔,权为符吏之名;上帝阶前,次有天丁之号。
——《西山一窟鬼》
我们读到这样的对偶的文章,还不会猛然地想起《维摩诘经变文》、《降魔变文》来吗?但唐人的对偶的散文的描状,在此时却已被包纳而变成为专门做描状之用的一种特殊的文章了。大约这种唐人用来讲念的,在此时必也已一变而成为“唱文”的一种了。又宋人亦称“小说”为“银字儿”。而“银字”却是一种乐器之名(见《新唐书?礼乐志》及《宋史?乐志》)。白乐天诗有“高调管色吹银字”,和凝《山花子词》有“银字笙寒调正长”,宋人词中说及“银字”者更不少概见。也许这种东西和“小说”的唱调是很有关系的。在“讲史”里,也往往附入唱词不少。最有趣的是“小说”中,像《快嘴李翠莲记》(见《清平山堂话本》),像《蒋淑贞刎颈鸳鸯会》(见《清平山堂话本》及《警世通言》),几皆以唱词为主体。《刎颈鸳鸯会》更有“奉劳歌伴:先听格律,后听芜词”及“奉劳歌伴,再和前声”的话。那么,说话人并且是有“歌伴”的了。“合生”的一种,大约也是以唱为主要的东西。《新唐书》卷一百十九《武平一传》叙述“合生”之事甚详。但据《夷坚志》八《合生诗词》条之所述,则所谓“合生”者,乃女伶“能于席上指物题咏,应命辄成者”之谓,其意义大殊。唯宋词中往往以“银字合生”同举,又“合生”原是宋代最流行的唱调之一;诸宫调里用到它,戏文里也用到它(中吕宫过曲)。这说话四家中的一家“合生”,难保不是专以唱“合生”这个调子为业的;其情形或像张五牛大夫之以唱赚为专业,或其他伎艺人之以“叫声”、“叫果子”为专业一样吧。至于“说经”之类,其为讲唱并重,更无可疑。想不到唐代的“变文”,到了这个时代,会滋生出这么许多的重要的文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