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魂不守舍地走进来,我很心痛地看到,一夜的休息并没有改善这个苦命人的形象。其实应该这样说,和上次见面相比,他更像被虫蛀过似的破烂不堪了。想象一只斗牛犬,肋下刚被踢了几脚,吃的又被猫叼走了,这便是我面前的希尔德布兰·格罗索普是也。
“杀了我吧,大皮,你怎么一副死相,”我很担心,“好大的黑眼圈啊。”
吉夫斯像条鳗鱼似的识相地悄悄退下了,我示意面前这具行尸走肉找张椅子坐下。
“怎么回事?”我问。
他一屁股坐到床上,默默揪被单,好一会儿都一言不发。
“我去鬼门关走了一遭,伯弟。”
“哪里?”
“鬼门关。”
“啊,鬼门关啊。什么风把你吹去的?”
他又陷入沉默,只是阴沉地瞪着双眼。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壁炉台上的照片。那是汤姆叔叔穿着类似共济会制服的衣服照的,特意放大了摆在那儿。关于这张照片,我一直尝试跟达丽姑妈讲道理,讲了很多年。我提了两条建议,供她任选其一:一,把这破玩意儿一把火烧了;二,要是非留着不可,那就让我睡别的屋子。但是她不肯让步,还说这是为了我好。她坚称,这个训练会让我受益终身,它会教我知道,生活自有它的阴暗面,我们活在世上不单是图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