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伙计,请您把它拿回去吧,我知道,您一定很珍爱它。”
“这枚戒指在那个下贱娘们手上戴过以后,您说我还会再拿回它吗!我决不会拿的:这枚戒指已经给玷污了,达德尼昂。”
“那就卖了它。”
“卖掉家母留下的宝石!我对您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是一种亵渎。”
“那么拿去典押,您起码能押到一千埃居。有了这笔钱,您就什么也不愁了,然后,等您将来有了钱,就去把它赎出来,它在典当铺里转了一圈,您再拿回来时,上面的污点也就洗清了。”
阿托斯笑了起来。
“您真是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德尼昂,”他说,“看到您始终这么乐观,一个愁肠百结的人也会打起精神来,嗯,对,咱们把这戒指拿去典押,不过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五百埃居归您,五百埃居归我。”
“您在说什么呀,阿托斯?我在禁军营,根本用不了这数目的四分之一,我只要把马鞍卖掉,钱就能凑足了。我还有什么要买的?就不过给布朗谢买匹马呗。再说,您忘了我也有枚戒指。”
“依我看,您对这枚戒指,要比我对那枚戒指更加珍爱;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是的,因为它在紧急关头不仅能帮我们摆脱困境,还能为我们消灾弭祸;这不单单是一颗珍贵的宝石,而且是一个吉祥的护身符。”
“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可是我相信您的这些话。再来谈谈我的戒指,或者不妨说您的戒指吧;您得在押款的总数里拿一半去,要不然我就把戒指扔到塞纳河里去;我可不信会有波利克拉特[2]那档子事,会有哪条鱼那么殷勤地把戒指给咱们捎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