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德英道:“徽娘有一女,年方五岁。”
崔氏如晴天霹雳,五岁的女孩子……她颤着声问:“是二爷的骨肉?”
纪德英心虚难堪,他习的是程朱理学,最讲“遏人欲,而存天理”。这无媒苟合,非婚而生子,简直就是寡廉少耻。他良久才嗫嚅一句,“徽娘说,是我的女儿。”
崔氏心痛得几乎背过气去,纪德英忙扶住她,“阿媛,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自苦,千错万错都是为夫的错。可她身为歌姬,这孩子是谁的,并无从查起。她只道自己有些病症,怕没几年好活,只放心不下这个女儿。希望我能把她带回来,好好教养,清白做人。”
崔氏只觉心痛难当。凭什么?她为了这个家,四处奔波到失去孩子,现在却要养旁人的野种!但最后还是忍下了万般委屈,点头同意了。
果然没多久,大爷三爷都无罪释放了。但经此一事,两人都熄了仕途心,在家里闲云野鹤做个太平闲人,这持家的重担就落到了她的身上。
后来,纪德英从云湖带了那女孩子回来。一同回来的,还有个姓董的婆子。本想把那婆子打发走,无奈那女孩子不知道生了什么病,一路上高烧不断,直说浑话。又得知那婆子并非烟花女子,是正经良家。不过是受过徽娘一点恩惠,见她带个孩子艰难,便做了那孩子的嬷嬷。徽娘有处私产,那女孩大部分时间同董婆子住在那小园子里。崔氏这才勉强同意留了婆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