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仅仅是文人相轻,应该是看成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不必太当回事。一位作家,看不上某位同行和他的作品,事属正常。品位之差,胃口之别,好恶不同,格调有异,评价自然也就很难一统。你再好,哪怕你拿到外国或中国的什么文学奖,我可以不喜欢,即使你的作品已经捞到外国版税或中国稿费,我也有权发表不敢恭维的评论。
同样的道理,一个作家对自己的作品,也不必要求每个人都叫好;不叫好,便视为大不敬,那就是霸道了。何况本来就不是那么好,因此,挑出点毛病,讲出些不是,或者摇头唾弃,置之若敝屣,被彻底地粪土一番,也不会天塌地陷。要是作家不能承受这种或热或冷的待遇,一闻好评,欣喜若狂,一听批评,如丧考妣,那该像玻璃杯经不起高低温的迅速转变一样,就要炸裂成碎片了。
话说回来,文人相轻,不完全是一件坏事。若不相轻,何来竞争?惟其不让人相轻,就只有发奋写得更好,让人家想轻你也轻不成;惟其要轻别人,自己写得很不上路,英雄气短,也张不开这张嘴去数落别人。因此,意气用事也好,情感作用也好,纯粹就是为了赌气也好,或者什么也不为,就由于看对方不顺眼也好,而相轻某一位同行的话,撇开其消极的一面,设法使自己写得更出色些,具有轻人的本钱,也是有其积极的,值得嘉许的一面。这大概就是毛主席说的两分法了。所以,不必把文人之间这种争长较短的行为,看得太严重了。曹丕在《典论》里说这四个字的时候,口气也是轻描淡写,看得并不严重的。但是,就苏东坡之死而言,怕就怕这种文人相轻的情结,发作到像王安石恨不能整死对方的病态心理,那负面效果,便是不好估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