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爱则是一神全然不同的情操。在此,天然关系固然存在,但不十分坚强。不错,父亲之中也有如葛里奥型的人物,但正因为我们容受母亲的最极端的表象,故我们把葛里奥型的父亲,认为几乎是病态的了。我们知道,在多数原始社会中,儿童都由舅父教养长大,以致父亲简直无关重要。即在文明的族长制社会中,幼儿教育亦由女人们负责。对于幼龄的儿童,父亲只是战士,猎人,或在今日是企业家,政治家,只在晚餐时分回家,且还满怀着不可思议的烦虑、计划、幻想、故事。
在杜哈曼(GeorgesDuhamel)的一部题作《哈佛书更》的小说中,你可看到一个安分守己如蜜蜂似的母亲,和一个理想家如黄蜂似的父亲之间的对照。因为父亲代表外界,故使儿童想着工作。他是苛求的,因为他自己抱着大计划而几乎从未实现,故他希望儿子们能比他有更完满的成就。如果他自己有很好的成功,他将极力压榨他的孩子,期望他们十全十美;然而他们既是人类,终不能如他预期的那样,于是他因了热情过甚而变得太严了。他要把自己的梦想传授他们,而终觉得他们在反抗。以后,有时如母女之间的那种情形,我们看到父与子的竞争;父亲不肯退步,不肯放手他经营的事业的管理权;一个儿子在同一行业中比他更能干,使他非常不快。因此,好似母子形成一美满的小集团般,父亲和女儿的协调倒变得很自然了。在近世托尔斯泰最幼的女儿,或是若干政治家外交家们的女儿成为她们父亲的秘书和心腹,便是最好的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