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受害人又极为详细地将自己受到伤害的始末向侦查人员作了交代。这起案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害人独自走在这个小乡镇的一条偏僻的道路上,突然在道路一侧的玉米地里窜出一名头戴面罩的歹徒,将受害人劫持,案犯拿出随身携带的修理机器用的螺丝刀,威逼着将受害人带走。
两人行进在这片玉米地中,案犯将受害人带到了一处极为偏僻的地带,在这里案犯威逼受害人将自己的衣服全部脱下,并随后对她实施了惨无人道的强奸。完毕后,案犯将受害人的衣服全部丢出,并拿走受害人随身携带的挎包,受害人表示在这个挎包之中有自己的钱包和手机,价值大约为400美元。
案犯将受害人的衣服丢出去之后就逃之夭夭了,因为自己的衣服被案犯丢得很远,所以受害人并没有看到案犯的逃跑方向。但是,受害人清晰地记得在案件发生之后,有一辆摩托车的启动声音在不远处响起,随后,受害人奔跑出去后,看到一辆红色摩托车扬长而去。受害人向侦查人员表示,她怀疑案犯就是这辆摩托车的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