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襄公二十九年,《春秋》曰:“吴子使札来聘。”据《公羊传》所记,季札同母兄弟四人,谒、余祭、夷昧和季札。季札贤。三个哥哥为了最终能让季札即位,便约定兄终弟及。谒死后,余祭立。这年余祭卒,不料,长庶兄僚自立为王,结果被谒之长子公子光(阖庐)派刺客专诸杀死。[331]这个故事正说明僚“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不过,董仲舒认为,如果能够“行善得众”,那么《春秋》并不危之。
其三,隐公四年,《春秋》书:“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公羊传》曰:“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其称人何?众立之之辞也。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也。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332]董仲舒指出:同是“不宜立”,宋缪公受之先君而危,卫宣公弗受先君而不危,这说明“得众心之为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