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迅从驾驶座上车,拉上安全带。
曹杰喝的有点多,靠在座位上偏头眯眼盯着李迅。
李迅是个小傻子,他第一次见李迅的时候,她十岁,穿的不比捡破烂的好。缩在战友的身后,战友是个老好人,好人一般都穷。他穷到娶不起媳妇生不起孩子,李迅是他捡的,原本是送到孤儿院,希望李迅能找到个好人家领养。但李迅太傻了,被欺负的很惨,他便到处找关系求人把李迅给领养了。
曹杰戳她的脸,李迅紧紧攥着战友的衣服。
当时曹杰也穷,曹杰把身上全部的钱留给他。再见是八年后。那个人已经病入膏肓,就差一口气了。
小傻子倒是穿戴干净,只是不言不语坐在一旁,跟个假人似的。
她读书也不行,太笨了。
曹杰出钱送她去学无人机,学电脑,有一门手艺总归是饿不死。
这傻子学别的不行,这方面倒是无师自通,显露出天才的一角。曹杰偶尔想想,现在李迅没饿死,活的好好,也算是对得起那个穷死的战友。
“李迅。”
李迅握着方向盘,眼睛看着前方的路。
“我是你爸的朋友,你别一天到晚曹杰曹杰的喊,叫我曹叔叔。”
李迅面无表情,对曹杰的话置之不理。
曹杰按了按眉心,打开一瓶水喝了一口,李迅一脚刹车。一瓶水全泼他脸上了,曹杰深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