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派则从“阶级相互隔阂的法则”来看待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干脆把乡绅看作官僚阶层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不把乡绅比拟成中间诸团体的统率者,而是使其隶属于支配阶级之中。官僚群与农民群的对立,成为阶级关系的原始模型。随着时代的演变,前者产生了官僚、贵族、地主、豪绅诸阶层,后者产生了农民、家庭奴隶、不自由的手工业者、都市平民诸阶层。两者无论在生活方式、意识形态方面都具有巨大的差异,阶级环流作用几乎没有发生,前者把国家玩弄于股掌之上,而后者对国家的命运则漠不关心。[17]与这派相似的学者认为不能将国家与社会分离,而应理解为政治过程与基础过程的统一,强调所谓“国家权力渗透”的观点。其论点是将国家与社会的统一性,理解为国家权力的优越性以及由阶级支配关系而来的相对独立性。
由于不满意早期史界总是把士绅作用与国家利益相联系的研究取向,重田德提出了“士绅支配论”的观点。他认为以往的研究总是强调自秦汉以来的专制国家体制在皇帝与人民之间,曾经出现过若干个支配集团和层次,如汉代的豪族、六朝与隋唐的贵族、宋代的形势户、明清时代的乡绅等。不过这些阶层的出现只是印证专制结构的支配形式的变化,他们固有的历史性、阶段性没有显现出来,实际上应把乡绅与王权支配及官僚支配区别开来,对其独立加以解释,而不是仅仅视之为同一性的整体,也就是说,不要停留在研究乡绅身份的变化上,而应注意乡绅支配的网络关系的构成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