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进行不下去,我只好又像念经一般说了几遍“挺好的,挺好的”,然后给喜欢自言自语的老约翰打声招呼,赶紧逃回去继续工作了。
到午饭时间,Cherry继续可怜巴巴地吃她的微波食物,并告诉我,昨天那辆车她不打算买了。我奇怪,她不是夸那辆车什么都好吗?怎么说不买就不买了?这女人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况且,合同不都已经签了吗?
“那辆车最大的问题是油耗太大,是普通车的好几倍,新西兰的汽油太贵了,我得再考虑考虑。因为合同上写我有24小时的犹豫期,所以我就去取消了。”Cherry说,“其实如果他们能再给我便宜300纽币,我就付钱了,但他们不同意。”
“1500纽币已经是白菜价了,你还要别人便宜300纽币?”我惊讶,这未免太坑人了,然后更加坚定了我不要买车的决心,否则等过几个月再想转手卖掉时,如果遇到类似Cherry的客人,那我不得气到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