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对我来说没有一种单纯的存在是与我无关的,是我单单为了直观而直观的;一切对我存在的东西,都是由于它与我有关才存在的。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却只有一种对我的关系是可能的,其他一切关系都只不过是这种关系——即我的使命在于合乎道德地行动——的变种而已。我的世界就是我的职责的客体与范围,而决不是任何别的东西。对我来说没有另一个世界,或者说,没有我的世界的另一些属性;我的全部能力和一切有限能力都不足以把握另一个世界。一切对我存在的东西,都只有通过这种关系,才能使我感到它的存在和实在性,而且也只有通过这种关系,我才能把握它,对于另一种存在我则没有任何宫能。
是否真的存在着象我想象的这样一个世界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作出下列彻底的、无庸置疑的回答:我肯定真有这些特定的职责,它们对我表现为针对这样的客体的和在这样的客体之中的职责;我只能在我想象的这样一个世界里想象它们,完成它们。即使对于那种从未考虑过自己固有的道德使命的人——如果真有这样一种人——来说,或对于那种虽然考虑过这一使命,但并没有下丝毫决心要在某个不确定的未来去完成它的人来说,他的感性世界和他对这个世界的实在性的信仰除了产生于他的道德世界的概念以外,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其他途径产生出来。虽然他不通过思考自己的职责来把握这个感性世界。他却一定会通过要求自己的权利来把握这个世界。他也许从来都不要求自己做到的事情,他却一定要求别人对他做到;他要别人采取深思熟虑、合乎目的的态度,把他不当作没有理性的东西,而当作自由独立的生物来对待;这样,只要别人能满足这个要求,他当然也就不得不把别人设想为深思熟虑的、自由独立的和不依赖于单纯自然力量的。在使用与享受他周围的各个客体时,虽然除了享用它们之外,他根本不设定别的目的,他却至少也得要求占有这种享用,作为一种权利,而必须让别人不侵犯他对这种享用的占有;因此,他也是用一种道德概念把握没有理性的感性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