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摸索之后,李嘉诚终于迎来了事业的又一次转机。1999年,李嘉诚决定将Orange公司的部分股权进行出售,由德国曼内斯曼公司获得了部分股权。此后不久,李嘉诚又与曼内斯曼公司进行了相同份额股权的兑换。最后的结果是,李嘉诚仍然拥有Orange公司的控股权,是Orange公司的决策者,而且还顺利地成为曼内斯曼公司唯一一个以私人名义入驻董事局的人,也就是个人大股东。此外,李嘉诚还获得了大约1100亿港元的现金。各界媒体对此作出的评价是:李嘉诚在与曼内斯曼公司的这笔交易中,没有支付一分钱,等于是零投入,就轻松赚得了1100亿港元的收益和曼内斯曼公司的大量股权。李嘉诚与曼内斯曼公司的这场经典的交易案,不但轰动了全世界,而且使李嘉诚“地产天王”的形象也发生了转变。
自从成功出售了Orange公司之后,李嘉诚的电信事业就变得如鱼得水,并且几乎每一场交易都能大获全胜,每一仗都打得十分漂亮。除此之外,李嘉诚不但能够使其手中的现金流长期保持上涨的趋势,而且还顺利取得了英国与意大利市场的3G营业执照。正当所有企业都争先恐后地以高价疯狂购买德国的3G营业执照之际,李嘉诚却率领旗下的和黄急流勇退。而当全球电信股股价急跌之际,李嘉诚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超低价格成功取得德国的3G营业执照。这样出色的商业手段,令世人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