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道德哲学文献略知一二,但又不甚深究,就很容易得出结论说,大部分此类文献都试图证明义务与利益之间有着必然联系,有的甚至试图将这种联系表现得似乎是不言自明的。这样的话尽管严格意义上说不是很准确,但显然道出了一些真情。人们也许会援例说,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正义的处理就明显的是这样一种努力,甚至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也作了同样的尝试,只是他的尝试被掩饰、被削弱了。现代的例子不能不提巴特勒和哈钦森。还有康德,在他那儿我们至少可以指望找到这样的证明。格林(Green)也该加上。
当读到上面提到的种种努力时,我们自然会情不自禁地希望它们能成功,我们以此来表达我们的希望,即我们都愿意相信诚实是最好的原则。同时,我们又忍不住觉得这些努力有点不合适。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这些努力能否成功,而是人们是否应该作此努力。我的目的是,考虑一下这些努力到底有何意义,特别是通过考察那些促成这些努力的想法来考虑一下它们的意义,从而解释我们对这些努力为何不满。为此,我想柏拉图、巴特勒和格林的观点可以作为代表,并且我建议集中考虑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