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宋朝还有针对流浪乞丐的救助。我们知道,宋朝贫富分化严重,人口流动频繁,大量流民涌入城市讨生活,许多人甚至沦为流浪乞丐。因此,对流浪乞丐的救助也是城市政府的当务之急。宋朝对流浪乞丐的救济,也可以分成两个类别:一是根据宋神宗颁发的“惠养乞丐法”,每年农历十月入冬之后,各地政府要将流浪乞丐一一登记在册,每人每日发米豆一升,从本年十一月初一开始发放,至来年三月的最后一天停止;二是根据宋徽宗时期的居养法,遇有冬寒雨雪天气,允许流浪乞丐进入居养院生活。居养院通常从农历十一月初开始收留流浪乞丐,至明年二月底遣散。我们去看北宋《清明上河图》,可以在图中找到几名乞丐。《清明上河图》画的是清明时节的东京街头,如果把时间再往前推三四个月,寒冬季节,那么居养院就有义务收留这些流浪乞丐,以免他们饥寒交迫,横死街头。
我们说宋王朝建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救济制度,并不是夸张之词。当然,宋朝福利制度的覆盖率,应该说是比较低的,只是覆盖贫困人口,而不是覆盖全民。这是与现代福利国家的不同之处。